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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速递 | 天津城建大学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开始啦!
2025年01月06日 16:54  点击:[]

天津城建大学

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通知







为了进一步丰富校园创新创业活动,营造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和创业活动的良好氛围,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促进创新型、研究型人才的培养。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组织申报的大创项目包括国家级、市级、校级,各学院具体负责本学院学生申报项目的初评及推荐工作,将本学院所有申报项目进行排序后形成本学院项目汇总表,并对名单进行公示后(公示期不少于三天)报送校团委。校团委根据学院推荐结果,组织专家进一步评审,确定6165cc金沙总站本年度大创项目推荐名单报送市教委。各学院要注意加强项目审核,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坚决不予推荐。










二、项目类型









大创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团队中的每个学生均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

创业实践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选题原则









1.创新训练项目要求选题适当、研究内容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科学、实施条件有保障。项目选题需协调处理好学习基础知识、技能与创新实验和创造发明的关系,注重知识学习、能力培养和创新训练三者的密切结合。

2.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要求选题范围适当、目标内容清晰、技术或商业模式有所创新,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实施条件有保障的项目,团队每一位成员均能在其中充当重要角色并发挥作用。不鼓励仅以营利为目的,在技术或商业模式上没有任何创新的项目。鼓励在创新成果的基础上申报创业实践项目,立项时需提交创新成果相关证明材料。

3.严禁学生弄虚作假和抄录指导教师的研究成果,一旦发现将取消该项目,该项目的指导老师、参与学生今后不得再次申报、参加大创项目。











四、项目申报









1.申报范围:所有项目类别面向全校一、二、三年级本科学生(五年制含大四学生)申报,要求团队成员在3-6人(含负责人)。

2.团队成员要求:每个申报项目必须跨年级组队,同时鼓励跨专业、跨学科合作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学科合作项目。以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为申报单位

3.参与要求每名学生在校期间仅可主持1个项目,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含主持项目),已参与在研项目或尚未完成结题的学生,不能申报新项目。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严禁项目组成员退出当前项目后参与其他项目。

4.指导教师:每个项目至少配备1名,不超过2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每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总数不得超过2项(含未结题项目),积极鼓励各项目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指导教师。创业实践项目实行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双导师”制,企业导师资质需经学院专家评审委员会认定,并在学校评审委员会备案。

5.资助经费:项目资助经费由学校统一管理,具体金额以实际通知申报为准。

6.完成期限: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1年,即2025年5月至2026年5月。确实需要延期的项目需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延长1年且每个项目只可延期一次。超过以上规定时间未结题的项目,学校予以撤项。

7.预期成果:详见《天津城建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天城大团〔2021〕30号)。

8.大创项目取得的成果、发表的论文(或专著)须标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或“天津城建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资助”,并注明项目编号。

9.因个人原因中止或无法按时结题而被撤销的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2年内不可指导大创项目,项目所在学院下一年度大创名额相应缩减。确需申请延期、中止项目研究和更换项目成员、指导教师等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五、开题形式









1.各二级学院负责本学院申报项目的初评工作,实行公开答辩方式。根据学院申报项目数量,组织3-5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专家评审委员会专家担任评委,实行指导老师回避制度。

2.开题答辩,建议每个项目汇报3分钟,专家提问2分钟(各学院可以酌情调整),答辩时间和地点由各学院自行安排,提前报学校备案并由学校安排专人到场监督。

3.各二级学院完成初评答辩后,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排序(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分别排序)。

4.学校对所有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复审,组织拟推荐国家级、市级项目进行校级评审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其他









所有评审均依据《天津城建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执行校团委负责项目的管理工作。如发现入选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撤消其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取消其后项目的申请资格。具体申报事宜,联系学院科技工作负责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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