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 SEMESTER
新生入学指南
2024级新生户口迁移指南
一、基本原则
迁移学校集体户口遵循自愿原则,由学生本人自愿、自主选择。
二、办理范围
按照天津市户籍政策,学校录取的计划招生范围的全日制生源,外省市学生(本科生、研究生、专升本)、天津市院校集体户口的学生(研究生、专升本),可办理迁移学校集体户口。学校录取的非全日制学生、处于预科阶段的学生和天津市家庭户口、蓝印户口的学生,不予办理迁移学校集体户口。
往年在校在学的学生符合以上条件,有自愿申请落户学校集体户口意愿的,也可随今年新生一起办理。
三、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外省市生源的学生:①录取通知书复印件,②《户口迁移证》(必须为机打不可手写和涂改)。学生须凭本人的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指南手册、身份证、户口簿,到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③身份证复印件,④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⑤一寸照片的电子版本,文件名为“姓名+学号”。照片为白底免冠近期半胸彩照,女生头发梳起,jpg格式,360*240,15KB以上存储大小29KB以下,不可为美颜照。
材料要求:《户口迁移证》左上角用铅笔注明本人身高、户口类别、学号,右上角粘贴本人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照片粘贴勿遮挡“X迁字第XX号”字迹,《户口迁移证》背面粘贴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本市院校集体户口的学生:①录取通知书复印件,②《常住人口登记卡》(户口页),③身份证复印件,④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⑤一寸照片的电子版本,文件名为“姓名+学号”。照片为白底免冠近期半胸彩照,女生头发梳起,jpg格式,360*240,15KB以上存储大小29KB以下,不可为美颜照。
材料要求:《常住人口登记卡》左上角用铅笔注明本人学号、户籍管辖派出所名称,右上角粘贴本人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常住人口登记卡》背面粘贴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自愿选择迁入学校集体户口的学生,请于10月22日前将相关落户材料交至所在学院。(《户口迁移证》不宜过早办理,同时要保管好个人身份证件,切勿丢失。)
四、有关事项
1.学校集体户口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津静路26号(天津城建大学)。
2.《户口迁移证》必须为机打,不可手写。
3.不满16周岁的学生,须提供其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高中毕业证或本科毕业证原件。
4.集体户口落户正常需3-6个月左右,在此期间请妥善保管好个人身份证件。
5.户籍迁移期间,若国家、天津户籍政策有变动,按新政策办理。
6.学生可通过以下渠道了解、咨询学校户籍办理有关具体事宜。
①登陆天津城建大学党委安全工作部(保卫处)网站(http://bwc.tcu.edu.cn/)“保卫公告”和“办事指南”栏目查询。
②关注微信公众号“平安城大”。
③拨打咨询电话:安全教育与户籍科:23085297、23085037;
校园110电话:2308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