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城建大学教学单位系(部、教研室)主任和实验中心主任岗位聘用与管理办法》(天城大政〔2020〕54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经学院党组织会议前置研究,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制定6165cc金沙总站土木与环境工程系和建筑与风景园林系副主任岗位聘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岗位
拟聘土木与环境工程系副主任岗位2个,建筑与风景园林系副主任岗位2个。
二、岗位职责
此次所聘系副主任岗位均为兼职,职责如下:
(一)接待来校外方教师,及时沟通了解外方授课状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配合做好中外交流项目实施、教师交流和学生互派、来访接待等工作。
(二)协助系主任做好毕业年级中波联合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实施。
(三)部分学生学习计划的变更及实施等教学管理工作。
(四)协助做好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
(五)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岗位绩效任务核定方式
按照72学时/年进行计算。
四、任职条件
申报人应符合《天津城建大学教学单位系(部、教研室)主任和实验中心主任岗位聘用与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同时,需符合以下资历业绩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
(二)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在6165cc金沙总站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年及以上;
(三)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3年及以上高校教学工作经历。
(四)身体健康,应干满一个任期(3年)。
(五)有国外经历或较好的英语能力。
(六)专业与拟聘岗位相近者优先。
五、选聘程序
(一)公布岗位(9月20日至9月21日)
学院公布计划和岗位信息,包括岗位数量、岗位职责与聘用条件等。
(二)个人申报(9月21日至9月22日)
申报人提出申请,并填报《天津城建大学教学单位系(部、教研室)主任和实验中心主任报名表》,提交教学、科研及管理等方面的业绩材料。电子版提交至ise@tcu.edu.cn,纸质版一式4 份提交至现代教育中心A1116-B。
(三)学院选聘(9月23日至9月29日)
1.学院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申报人选基本情况在学院内进行公示。
2.学院聘用工作小组采取审阅材料、答辩、无记名投票等方式对申报人选的综合表现和工作业绩进行评议,确定初步聘用人选。
3.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对初步聘用人选进行讨论酝酿。
4.学院召开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报学校审批。
附件:天津城建大学教学单位系(部、教研室)副主任和实验中心副主任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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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0日
(联系人:杨福来;联系电话:23085288;15822275997)